1. 项目负责人:负责出具消防安全预案,统筹管理门店的消防安全。组织门店的消防安全联检工作。
2. 班组负责人:日常巡检,发现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以及上报。
1. 本项目各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 门店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区域、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如有岗位异动则应及时更新原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 按总公司的总体要求,门店防损须做好各项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消防法规及总公司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切实把防火工作纳入到工作日程中去。研究消防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火灾预防工作。
1. 确保全店员工消防知识培训:门店防损须做好每日消防检查工作,认真检查各项消防设备设施,填写《每日检查报表》,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组织全店员工进行两次(每月5日、20日)消防培训,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店范围内消防演习。
2. 保证所有消防设备随时可启用(灭火器、消火栓等);
3. 保证消防广播系统正常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每日检查,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准备就绪一旦发生断电事故,确保所有相关设备随时保持工作状态,包括卷帘门、消防控制中心的警报设施、消防广播、应急灯等;
4. 所有紧急出口需保持未锁状态,紧急出口及楼梯畅通无阻,保持清洁明亮。
1. 每月组织两次全店内部防火检查(每月4日、19日检查,要求当日门店全员参加),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 每日防火巡检,门店当日消防巡检人员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对违反消防法规相关责任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 严禁在卖场及库房内吸烟,如需动用明火,必须到门店防损部申请《动火许可证》,在门店防损部允许下,方可动用明火(动火现场要放置灭火器材,有监看人,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方可)。
4.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损坏、挪用、圈占、掩埋及改动消防设施;保证疏散指示标示和应急照明齐全好用。
5. 日常营业中消防通道、防火门不允许上锁和人为堵塞封闭。
6. 按国家消防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定期检测;如有压力不够及不好用状态,立即更换灭火器材,并联系消防厂家及时更换。
1. 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 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 应急处置:在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4. 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5. 公司接到火警后,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当火灾蔓延到非门店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6. 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营业区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7. 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8. 撤离原则:先顾客、后员工、主管、义务消防队员、防损部人员;先危险区域后非危险区域;各岗位员工引导顾客从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非危险区域方向;顾客在员工的引导下,从安全疏散通道撤离至安全地带;未经事故指挥小组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返回卖场。
9. 疏散完毕立即到预定集合地点按部门集合,店长负责清点人数。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官兵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确保营区正常的秩序,特成立防治食物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所有店员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法律法规
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官兵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对超市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广大官兵安全。
超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符合通知要求,超市内外环境要整洁,消除四害,超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
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超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签定甲乙双方协议书,以便追究对方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把好采购食品质量关、销售关,杜绝“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进入。食品存储到位,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病者不得使用。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应该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加强管理与监督,建立运营经理责任制,分管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广大顾客食品安全。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如下:
一旦发生官兵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超市应立即停止销售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或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好现场,绝不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超市人员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同时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妥善安置处理患者,解除其痛苦。
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力到现场处理事故。查清食物中毒的性质,按照卫生部《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向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